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水)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发布单位:  艺术体育系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安全

用电(水)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用电(水)的管理,防止宿舍用电(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实行全天24小时供电(水),照明时间由生活管理员按照学院的作息制度督促学生熄灯。

二、宿舍允许使用的电器包括:日光灯2支、电灯2盏、风扇2台、电脑每人1台、收录机等与学习有关的小功率电器及学院统一配备、安装的其它电器。

三、学生用电(水)超出当月规定用电(水)的标准,所超部分款项由该宿舍学生负责支出,不按时缴交的切断电(水)源。

四、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五、严禁私接电线、偷电和损坏、破坏宿舍供电(水)设施。凡违规违章用电者,除没收电器外,报所在系部和学生工作处备案。因违规违章用电导致宿舍用电设施损坏的,由该宿舍室长负责书面说明原因后再重新到后勤管理科申报恢复通电,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因违章用电发生事故的,追究个人责任。

六、宿舍学生用电(水)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检查,由水电工协助,发现学生违规违章用电(水)要及时制止;后勤管理科对宿舍用电(水)作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改造意见。

七、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开始试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试行前的有关用电(水)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或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对本规定有不同意见或对安全用电(水)管理问题有更好办法的,欢迎向后勤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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